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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被告答辩状的问题

关于被告答辩状的问题 现本人有一婚姻官司,本人为被告,大概情况如下:女方通过法院起诉提出离婚,第一次我不同意。法院判决不离,半年后女方再次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因之前双方婚房为新房为女方家所有,但装修费用由我承担且我想要回当时所付给女方家的聘礼钱,双方婚姻只维持1年。请教各位律师,答辩状中该如何提及此费用,还是此费用要另行提起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cj833……(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4-03-30 22:00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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