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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可以不给对方地址吗?

我可以不给对方地址吗? 交通事故后,受害方治疗一般就拒绝治疗了。然后向我提出高额索赔,我没答应。今天,他又打电话要我给他家庭和单位地址,说要起诉我。我感觉他是要上门寻事,所以就没有给他。他要打官司的话,应该可以通过律师到交警队里查到传票送达地址的,是不是这样啊?如果事后他知道我的住址了,整天来家里骚扰的话,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ingbr……(上海)
提问时间:2014-03-29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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