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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一万多,手里有7000元的欠条,如何讨回?

别人欠我一万多,手里有7000元的欠条,如何讨回? 2013年,我在东莞开了一家小店,有个比较熟的顾客在店里消费了一万多块钱,然后无钱偿还。我让他打了张借条,写的是因个人原因,向我借了7000元人民币。有签字画押,我手里还有他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当时的工作厂牌。
后来这家伙在他老爸的怂恿他逃跑了,他老家在贵州,我在东莞。
这笔账向法院起诉能立案吗?
要回来的几率有多大啊?
能够强制执行吗?
当事人说自己没钱偿还怎么办?
欠账不换触犯法律,或者其他法律吗?
他家里是有钱的,他现在应该在工厂工作。他年龄不大,不到20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老坛酸菜很酸……(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3-2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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