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一万多,手里有7000元的欠条,如何讨回?
可以起诉
法院可以受理,但诉讼比较麻烦,因为受理法院为被告居住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离开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查其个人财产,让后拍卖,欠款只涉及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
可以起诉对方
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在东莞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东莞诉讼。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被告住所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