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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契税

购房契税 我们同一个单位的职工团体购买呈贡新区委托代建的职工住房,有的人被安排在2010年1月20日前签合同交款,有的被安排在20日后交款,当时都按1.5%收契税,现在又要求被安排20日后签约交款的再补交1.5%(144平米以下的补交0.5%)契税,20日以前的免交。都是一个单位一批买房,只因人多,公司忙不过来,才造成有的先几天,有的后几天,职工们是按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这又不是职工们的责任,凭什么要让听从安排的职工多交,这样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QJ7568(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10-2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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