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今年7月份毕业的大学生。我才与用人单位签了份就业协议
全部协议都在你手中,对方没有证据,你毁约不能承担责任的,对方没有证据啊。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