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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有3个孩子,现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离婚,3个孩子给予男方

我和丈夫结婚有3个孩子,现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离婚,3个孩子给予男方 我和丈夫结婚有3个孩子,现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离婚,3个孩子给予男方,现因他带3孩子不好找对象;想把3孩子其中1个給姐姐,这样做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4-03-2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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