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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双方为了离婚签订的财产协议能公正吗,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为了离婚签订的财产协议能公正吗,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老公是2001年结的婚,2002年有的儿子。婚后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本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他要跟我离婚。不同意分割房产,房屋所有人还是他,但提出我跟儿子可以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我不同意。为了不影响儿子的生活,我们双方签订一个协议,说明在房屋所有人不变动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归我跟儿子居住,他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押、变卖、出租或者让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居住。直到我自然死亡为止。每月还要付给我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如果有违本协议,就要根据房屋当时的价值赔偿给我。
这个协议能进行公正吗,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aiwa……(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4-03-2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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