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于2012年5月在不知道是高利贷的情况下给1个亲戚担保贷款15万元,月息5分

我于2012年5月在不知道是高利贷的情况下给1个亲戚担保贷款15万元,月息5分 我于2012年5月在不知道是高利贷的情况下给1个亲戚担保贷款15万元,月息5分! 贷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 合同约定我承担连带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现在为止我们亲戚还没还钱!高利贷公司在贷款期限未满时,曾经找过我,让我找到我们亲戚给他还利息。贷款期限满以后,高利贷公司曾几次找到我要我找到我们亲戚给他还钱,也找到我要我给他们还钱,我没钱还上,这中间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的函,他们也没有到法院起诉我,1直到去年国庆节以后就没提起过此事!到现在我是否可以免除保证责任!还有这中间他们找的社会上的小流氓问我要过吃饭钱,要过车加油钱,要过他们的跑路费!我该怎么处理这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甘肃-庆阳)
提问时间:2014-03-26 11: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