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结婚,我们有1个女儿,离婚后我1直带着,3年后
你有权要回的
你们双方有一个是独生子,是可以的。
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是可以要的,具体请咨询计生部门。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你们双方有一个是独生子,是可以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夫妻已有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一)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二)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六)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需要根据计划生育政策而定。双方非独生子女的,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