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山东潍坊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的做法到底有无法律依据?是否违反劳动法?
山东潍坊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的做法到底有无法律依据?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对象9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山东潍坊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工作,在工作三年零八个月后单位才给缴纳的养老保险,其后又因为产假给在2005年8月到2007年10月又断开了二年零三个月,我对象是在单位刚开始断养老保险的2005年10月又去上班的,请问山东潍坊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的做法到底有无法律依据?是否违反劳动法?打过我们当地高密的市长热线,说是两年的有效投诉期过期了,请问是真的法律在纵容无良企业严重侵犯职工的正常合法权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ggyy……(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3-25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