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签,但是对方已经装修完房子,我可以不租给对方吗?
你应该给予适当补偿,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你积极应诉好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4-03-25 09:57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间题的意见 (试行)(下称《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答:协商不成时,按照《民通意见》第86条的规定处理。
你好,对方已经装修完毕,你不租了,应该适当补偿,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请采纳。。。。
建议协商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