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对方侮辱我在先,至使我出手打人,事后被打人还向我要赔偿请问这合理吗?

对方侮辱我在先,至使我出手打人,事后被打人还向我要赔偿请问这合理吗? 在公司领导侮辱我及我家人在先,我出手打了他,当时下午就去了医院,经医生检查照成额头肿起,医生说别的没什么就是软组之挫伤,事后被打人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就来公司上班干活,下午却又请假去看病之后就连续请了四天半病假,回来后向我要求赔偿他二次医药费600左右钱,和误工费4天半共300左右钱,还向我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事后公司因我打人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被打人还要我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这合法吗,我对公司的除理感到绝望官官向护,也不想在在这种公司工作下去,也就同意了公司的决定,不想在这种公司多留下去,我也同意了被打人要我赔偿的医药费和误工费,但就是精神损失费我不同意,请问被打人来上过班干过活了后,下面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还要我成担吗,还有问我要的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ongqi……(浙江)
提问时间:2010-10-20 22: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