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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执行
代理执行 我于05年经香坊法院判决我与前妻离婚.并判前妻给付我35万元钱.[此钱是我97年发生车祸汽车公司包赔我的伤残补助67万余元.让前妻全部拿走].现我知道前妻的住址和单位.但是不知前妻把钱存那.恳请您能否经您的能力通过香坊法院执行局或采用其它方法要回我的钱吗.[您的费用在要回我的钱里出].本人现在实在没能力支付生活以外的其它费用.如有可能办理请打电话;0451..55563633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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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MjR3993(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10-20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