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洛阳+我奶奶在2012年夏天在医院做了一个股骨头置换手术,术后效果不好
+洛阳+我奶奶在2012年夏天在医院做了一个股骨头置换手术,术后效果不好 +洛阳+我奶奶在2012年夏天在医院做了一个股骨头置换手术,术后效果不好,怀疑出现医疗事故,在2012年年底经过鉴定,结果是三级戊等,在赔偿上与院方未达成一致,于是就到法院提出诉讼,现在法院的说法是:医院在接到鉴定书时曾提出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为由,说无法宣判,说是要进行再次鉴定,可是接下来一直没有其他进展,从立案到现在都有一年的时间了,由于院方对鉴定结果不服,原鉴定结果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吗?就这样就能无限期的拖下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4-03-23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