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10.20号在下班返回寝室的路上,寝室是厂里的生活居住区
这是可以的
你好,上下班路上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建议向劳动监察管理部门投诉,与原单位协商,如果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为您维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您的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属于工伤。先申请认定工伤,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