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收了别人定金,因协商不成,没有卖车,会形成诈骗负法律责任吗?
收了别人定金,因协商不成,没有卖车,会形成诈骗负法律责任吗? 事由:我和别人协商准备把自己经营的一辆客运中巴车卖给他,在此之前就告诉他:我不是车主,我也是从别人买过来的车,过不了户,车主说了要过户就需要把他交在的公司的两万八千元钱补上,当时他答应不过户行(可当时没证人)。于是就交了两万元定金给我,并写了一张收条,收条如下:今收到@@够车牌为@@@的定金两万元,车总价为@@@,于3月21日前签订协议。结果写收条的第二天他找到我们说把车主叫来协商写协议买车和过户的事,可车主到后,他说得无条件给他过户,车主不同意,于是我们就协商把两万元定金退他,可是他不同意,说收条上没写过户金的事,需要我们双倍赔偿,付他双倍定金,同时还要告我们诈骗!
请问:1、我的行为会形成诈骗吗?
2、我必须赔他双倍定金吗?
3、他不来退钱怎么办?
4、现在不管他付不付过户金,我可以不买车给他吗?
还望您能给我提出一点处理建议,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杨启燕(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4-03-20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