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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被强行占有

耕地被强行占有 耕种地被强占想讨说法,特来咨询。A村王某和B村张某是邻村的村民,自古以来两村存在着农用地交替的情况,就是土地管理法里面所讲的飞地的情况。两家的地块位与河边滩涂地,以前曾被河淹没,后来由于河流改道,裸露滩涂两村农民自主开发,及开发后各自耕种多年,相安无事。在2014年,由于县里确定加宽河道治理项目,增修河堤,使得位于A村王某和B村张某的地块位于征用范围,县里决定实行征用,在征用之前,B村张某用铲车机械将自己地块擅自扩大,推毁道路,将A村王某地块包围其中。该县乡镇负责征用丈量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和B村张某合谋,以A村王某的地块位于B村所在的行政区划中为由,没有按规定丈量王某土地,而是擅自丈量计入B村张某的土地征用量。现请问(1)A村王某可否要求乡镇人员确认自主开发的土地,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2)如若即便土地确属B村集体所有,请问A村王某可否申请土地开发补偿金或是青苗款(耕种被征用时种植药材等农作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slx12……(甘肃-定西)
提问时间:2014-03-2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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