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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上海事业单位扣留6个月是否合法?

上海事业单位扣留6个月是否合法? 在上海与一家事业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属编内员工,合同于2015年12月到期,为期3年。现我已提出辞职,但是用人单位没有批准,按照合同条款我必须在提出辞职后继续在单位工作6个月后再提出辞职,单位才可以无条件同意我离职。请问单位扣留我6个月是否符合劳动法?能否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在收到我辞职信后1个月内批准我离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ppler……(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4-03-20 09:2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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