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在洛阳工地项目部上班,拖欠近8个月工资,多次联系协商得不到所欠工资。

在洛阳工地项目部上班,拖欠近8个月工资,多次联系协商得不到所欠工资。 在工程上面上班,没有签用人合同,只有项目部当事人签的一个所欠工资证明(协商后,签的什么时间支付所欠工资的证明),可以怎么样解决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申长城()
提问时间:2014-03-19 15: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