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下,婚后父母全额买的房,写的女儿的名字,假如离婚后算共
属于赠与女儿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主张
视为赠与女方个人的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弱势一方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补充: 2014-03-18 08:30
婚后父母全额买房,写女儿名字,属于女儿的单独财产。刚才没有仔细看问题,不好意思。
你好:是个人财产。属于赠予。
算女儿个人财产
不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