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事故处理赔偿
事故处理赔偿 我的车在9月底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我的车由修理厂开出的修理清单上修理费需要35000多元,我想先跟对方车主(事故时是他雇用的一个驾驶员开的车)要钱,而对方要求我必须修完车给他发票他才付钱,虽然现在对方说保证看到我车修好并给他发票后给我钱,要是不给他看车和发票只能给我3万,可我又担心修好车后对方又对修理费有异议(现在一直跟我说修吧,他没异议),找价格评估对方不同意,说“我已经同意你这个价格维修了,不用找物价了,如果要找,评估费只能是你付”,我让对方给我写个条表示他认可了这个价格他又不给写。请问我必须修好车才能跟对方要钱吗?我如果起诉对方,是起诉车主还是驾驶员?起诉前我是否需要找价格评估机构对我的车损失做出评估?另外我如果跟对方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应该以什么标准来索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angx……(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10-17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