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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不公可以再起诉吗?

调解协议不公可以再起诉吗? 我们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每双休日归我探视,但当时想复婚就在探视期间带孩子出走逼对方复婚,后来找到对方就不让探视了,无奈3年后我起诉到法院要求恢复探视权,但法官却以重新调解制定了一份探视权协议。协议把之前3年抚养费补上,以后每月多加100元抚养费,由以前的每双休日的探视时间改成每半月探视半天。现在总觉得探视时间短,还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增加探视时间吗?(协议有一项违法就是不按时交纳抚养费就中止探视权,这俩不能互相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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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dsxhl(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4-03-17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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