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公司总经理,他这种行为犯罪吗?
罪,可能说不上,但如果证据确凿,可以起诉该经理,所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
违法。其所得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看看以上法律条文就可知道,经理违反了《公司法》,所以你可以直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公司经理及他的合伙者。
不构成刑事责任,但需要经济赔偿。贵公司可起他本人及他的公司,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属于违法。
公司管理者的做法违法,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