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墙体所属

墙体所属 我父亲和我大爷兄弟二人在今年七月协商好一起盖房,其中一间属于我大爷家,两间属于我家。我父亲与包工队签订了工程协议,我大爷没有签字。后因我大爷家与邻居有房产纠纷,我大爷家的房没有盖完,只盖了地基和墙体。
我家的两间房现已完工,他家的房搁置至今。
包工队曾要求我大爷家付清工程款项,但是他们只交付了地基钱,墙体款我父亲和包工队都找他要过,他拒绝交付。
我父亲替他垫付了墙体的工程款。有包工队负责人写的收据,上写明我父亲是代我大爷垫付的款项。
现在,我大爷拒不承认有这件事,以我父亲和他之间没有签订协议,而且我大爷没有在包工协议上签字为由,拒绝退还墙体款。

我们现在想要证明墙体属于我们所有,是我们所盖,我们有对墙体的支配和使用权可以么?
法院可以支持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oonja……(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16 19: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