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意外伤害的官司
意外伤害的官司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的侄子读小学六年级时(去年),在学校打扫卫生时不小心将扫帚碰着同学的眼睛,后来那位同学回家后上山割草时不小心又被草伤着眼睛,该同学到医院治疗好回家后,家长到学校找校长出证明报保险,那校长出的证明竟是故意伤害,家长到保险公司未报到帐,这下家长就将我侄子告上法庭,对方律师要求我侄子家承担主要责任赔偿3万元,学校才赔偿几千,我觉得这太不合理了,已经开庭过,我侄子家不服从,我认为:学生在学校给学校做事,且是不小心伤着的,学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也有责任啊,请求律师给予帮助为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pz5876(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0-10-16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