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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租用问题

房屋租用问题 房屋租用合同一共六条
1.房屋坐落
2.屋内设施
3.租期:1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若继续租用或中途终止,应双方达成协议,双方重新履行合同。
4.租金:每月1400,交款方式:押一付三,押金1000,每次交款必须提前10天交下次租费,中途反悔,此款不退。
5.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遵守法律等。。。(没有违反)。所有租房房款一概不退!(这一句是用笔加上去的)
6.承租方自租用之日起,水费、电费等必须按时缴纳(没有违反)
就这六条   请您帮忙看下
    我现在不想租了,并且这个季度的钱已经付了,但是今天我跟出租方联系的时候,他说他去找继续租房的,如果找不到,我还得继续租下去,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这样的违约金的上限占月房租比例的多少?我的押金和已经交过的房租能否退还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yank……(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10-15 22: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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