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要付法律责任吗
这样要付法律责任吗 我有一个朋友。他遇到了一些问题。 他以前找过一个女朋友,他们生下一个孩子。生孩子的时候。他的女朋友19岁。孩子生下来后,女的提议把孩子送掉。然后我朋友他就找了一个人家。把孩子送给了他们。 还给他们一些钱,让他们养。之后就再没联系过。但是我朋友对他女朋友说是丢掉了。他们分手几年后,我朋友和他以前女朋友的小姐妹好了。她找我朋友的现任女友麻烦,闹到了派出所,我朋友的前任女友威胁他说 去派出所就把 这件事情说出来,我朋友很困惑,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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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vka501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0-10-15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