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乐山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问题

乐山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问题 7月21日我是在乐山地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是我同事)全责,车主垫付的手术费,住院23天,12月20日在华西做伤残鉴定,鉴定为两个十级伤残(肱骨骨折和桡神经牵拉),年后上班。其中误工5个月(3500元/月),保险公司只任四个月;二次手术费主治医生估计8000元,保险公司任5000元;伤残只能算一个十级;精神损失费2000元;体检和治疗神经药品1376元;交通费473元;护理人员是公司同事(工资3400元/月),保险公司不按他的工资赔付,只赔付80元/天;伙食补贴20元/天,但不包括陪护人员;伤残鉴定费800元和营养费保险公司不给赔付。
请问合理么?不合理的话我打算上诉,请一名律师按照乐山地区赔付标准帮忙写一份上诉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yuwe……(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4-03-14 14:3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