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4年结的婚,户口在娘家一直没迁走,今年村里分地说要把我的给取消了,不分地了,我该怎么办
您好!
不合法。
应当分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详情可来电来访。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村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