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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赔偿过低

违约金赔偿过低 本人与4S店订立汽车预定协议,定金1万元,约定日期已过,4S店无法提供车辆,按合同约定,定金1万,到期本人不提车则定金不退,4S店无法提供车辆则只赔偿万分之五,即50元,收据上写的是“定车款”,请问此“定车款”收据能否按“定金”来处理,另双方违约责任显失公平,能否按公平原则,退一赔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cU255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0-15 11:0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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