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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服务期的违约金问题

服务期的违约金问题 我的合同是07年7月签订,为期两年,劳动合同是正规的,但是公司补充的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去年收入X15%)/365}X违约天数。 我问下这样的违约金适用新的劳动法吗?就是说我现在提前一个月辞职还要交服务期违约金吗?(无培训费用)

还有一个问题,我合同签订的工种是营销专员,现在公司人员调整要把我掉到车间去工作,劳动内容,条件,环境都不一样了,也无心再继续工作,可不可以用劳动条件变更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和服务期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q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2-2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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