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开车不知道撞人了,。当时走了,是交警打电话给我说我庄人了,会不会说我是肇事逃逸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建议先让交警队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为你当时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且从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刚买车没有多久并投保了全保,那么只要发现出了事情,肯定会处理好的,因此,如果交警方面认定你逃逸的话,是说不过去的(如果真的被认定肇事逃逸,那么你可以在领取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那么根据对方孩子的情况或者医疗情况与对方协商处理最好;
3、如果协商时对方狮子大开口的话,你可以拒绝调解,因为你投保了全险,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予以赔偿即可,当然你可以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4、如果对方要求赔偿较为合理,那么建议你还是协商处理完事最好,因为你作为生意人,其实时间就是金钱,耽误的时间就是你的损失;
5、交警队没有要求你交保证金提车,你可以先到交警队要求调解,如果调解处理好了你不仅可以将车取回还省得再跑来跑去,但是,一定要记住协商解决你出钱时一定要在交警参与下签订赔偿或者补偿协议。
6、如果打不成协议就让对方起诉吧,你不必急于一时提车,根据规定交警队扣车是为了分清事故责任,下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应当予以放车,而且现在人大、政协两会的议题以及从上打下都在整顿作风,他们应当不会很为难你的。
及时协商处理
先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由交警划分责任。根据责任以及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不需要担心,协商不成等对方起诉再应诉即可。
你需要在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前向其提供你不知的证据,如果提供不了,很可能事故责任认定上对你不利,你需要承担对方一定的医疗费等损失!
交警会依法处理的,你就是如实的说明情况!看看孩子,你逃逸可能全责,如果是一般的伤,交强险足以赔偿的。没有造成重伤死亡,不构成犯罪的。
如果你确实不知道撞人的话,就不构成肇事逃逸。交警要根据当时情况,来认定你是否应当知道撞了人,是否是肇事逃逸。根据交警事故责任划分,确定如何赔偿。
1、肇事逃逸的构成必须要有主观故意,从你所述,明显不构成,但是从交警角度来看,他们必须要根据当时情况进行合理评判,当然,你可以对交警处理结果有权利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如果你有责任,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
3、“穿溜冰鞋碰到我右侧后轮摔倒在地上”从该事实至少可以看出,小孩在公路上溜冰,违法;撞着右侧后轮,你有理由说“不知道”;事故责任,至少同等责任,你最多承担50%。。
等交警责任认定出来再说!如果车买了保险,请保险公司
对方说什么你都有所保留的接受和相信,怎样到交警部门提车应该遵守交警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以交警部门的为准!
您好,您的情况不不属于逃逸,正常面对,报自己的保险公司处理。
和交警解释清楚,积极配合交警处理,若万一交警有意说您逃逸,您一定要据理力争,对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是否给这么多钱,要看对方的伤情到底如何,损失是否超过一万元来确定
可能会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
你车上如果还有其他人的话 可以让她证明你不知道撞人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不合理的索赔,可以拒绝,建议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代理维权。
要看责任认定情况,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与交警部门沟通交涉,如果你没有责任,可以由保险公司适当承担些责任,
据您所说,对方应该伤情不重,加之事故发生的部位在你的车辆右后轮,你应该无需承担全责,就您能够在交警电话通知后及时到交警队去处理事情,亦可看出您不是故意逃逸。建议您向保险公司报险,同时积极向交警讲明事实,待交警做出事故认定书后再来决定下一步如何做。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你需承担的责任过重,可以向交警队申请复议,具体赔偿可有保险公司处理。
先有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认定的责任承担赔偿
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赔偿。
1、委托人无权要求你将款交到交警队 是否收款放车 是交警队的问题
2、1万块交到交警队 属于押金 如何赔偿 需要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答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人多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此时,司机救助助的法律责任,如果肇事逃逸,不履行救助的法定责任,便又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在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比没有逃逸要严重。
2、尽管根据您的描述您并非故意逃离现场,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您在开车时是有义务谨慎驾驶的,对您右侧后轮碰到小孩应当知晓,您事发时不知晓发生交通事故,这本身就存在着疏忽的过错。
3、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对方伤情不严重,您应该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关于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就意味着,逃逸司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据此,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会可能会认定您为全责,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如果认定为逃逸即使您的车上了全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也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用。
关于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行为被认定为逃逸,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要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情节严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在处罚上没有逃逸要严重得多,道路交通法在2011年修正后在对肇事逃逸者加重了行政处罚,因此建议您谨慎处理,防止最坏的结果发生。
以上回复,如对您有帮助,敬请采纳;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或来电咨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您好,建议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责任
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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