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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联合购房

联合购房 您好,我和我的公公准备一起购买一套180万元的房屋,我们出130万,公公和婆婆出50万元。但是是公公婆婆独自居住。由于房本名字写我的名字,公公不安心,提出,要在“共有人”一栏填写他的名字,而这样我又有顾虑。请问您,1。“共有人”一旦写了他的名字,有什么样的法律意义?2。公公同意,写完他的名字后,和我们去公证处公证,他只要有居住权,不要所有权,将来他们百年后,50万的房款也全部给我们(我爱人还有一个姐姐),请问能有这样的公证吗?一般相似的情况,别人都怎么做?
非常感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wxxx(天津)
提问时间:2010-10-1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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