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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上诉,或是重新起诉对方,如何办理???

应该上诉,或是重新起诉对方,如何办理??? 本人居住在北京市东城区平房,2013年底,同院的邻居以我及母亲重新修建的厨房以及我们两家中间修建的院墙,影响他们通行、采光,将我们告上法庭,2014.3.3日审理本案件的法官亲自到现场取证,现在法院判决还没有下来。(应该是判我方将院墙拆除)
    2014.3.9日原告开始在自家公租房前,紧邻之前诉讼的我方的院墙,新盖厨房一间,盖厨房的建立后,原告向法院起诉我们的影响采光的问题就不存在了,至于原告的影响通行也与事实不符。
请问:
    如果法院判决书下来,我是否可以上诉,以何种理由上诉呢?
如果不能上诉,我要以什么方式起诉对方诬告?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优优780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4-03-1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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