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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3个儿子和3个儿媳在家共同做事养家,父亲统管大家庭收支

在农村3个儿子和3个儿媳在家共同做事养家,父亲统管大家庭收支 在农村3个儿子和3个儿媳在家共同做事养家,父亲统管大家庭收支,大儿子48岁时分家,18岁之后大儿子夫妇比小儿子夫妇为大家庭多工作共14年,在同等的时间里又体现大儿子夫妇为大家庭多做事,以公平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是法律的规定,请问这种状态下分家,家庭房屋和家庭结余下来由父亲统管的钱在法律上3个儿子之间的利益应该如何分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4-03-1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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