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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们帮帮我

请你们帮帮我 我老乡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饭店吃饭时,与老板娘发生了口角,先动手打了老板娘一巴掌,因此双方打了起来,他们的厨师也一起动手了,他们那边的人三个受了一点伤,我们这边一个头部被砸缝了六针,一个手受轻微伤,派出所已经把我们这边的人带到看守所了,要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我们,对方的人却没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官官相护(广东)
提问时间:2010-10-14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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