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房东这样!我该怎么办?寻求法律援助!急!急!急!
房东这样!我该怎么办?寻求法律援助!急!急!急! 你好,我与朋友于今年九月初在腾冲看中了一室一卫的房子,房东原来要我们8000元一年的房租,当时还在房子阳台要建个厨房,我们与房东商量后同意不要厨房以7000元一年的价格租于我们,由于当时房东要求房租必须一年一次付清,我们身上未带那么多现金,就叫房东先把房子先留给我们,回去凑齐钱就给他们。到2010年9月11日我带着7000元的现金找房东并打算与其签个合同,他却说没必要签合同看到他那么坚持我还是叫他给我写了个收条才放心。(由于房子暂还未装修好和工作原因不能立即搬进去,与房东商定后于2010年10月1日起算房租)。
可是到了2010年10月1日当天,由于工作原因我与朋友都无法在搬到腾冲。当时我立即给房东打电话表示我们愿意损失一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并叫她把房子租与别人,之前房东经常说有很多人来看他们的房子也出了比我们高的价要租,而且她们的位置也很好交通便利,我当时想着一个月的时间足够给他们租出去了。
没想到今天房东却说只还与我们5000元,还说应该只退我们4000远的,少收我们1000原算便宜我们了。听了这话后我快郁闷死了。住都没过就白白损失2000元。很气愤,所以我没有退回钱来我知道这明摆着是敲诈!有什么办法能帮帮我,让我不要损失那么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辛女士(云南-德宏)
提问时间:2010-10-13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