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 我于10年6月27日驾车与一骑自车的女士发生擦碰,其眉骨处受伤约1.0厘米,未达皮下,至医院治疗,又查出她怀孕了,我们在交通大队未能达赔偿协议。现我已在保险公司筌了放弃人伤索赔的童子,今天对方又拿了一份法;医鉴定意见书给我,要求赔偿,鉴定结果为未致伤残,建议给后期治疗费2000元,误工费4000元,护理费还有其流产费、法医鉴定费一共9000元,,现在我该怎么办,保险公司还能赔偿吗,我必须赔偿其提出的所有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N534(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10-13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