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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您好!
请教您一个问题,我是2010届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我与公司签署了一份一年的见习期合同,我现在在这干了三个月不想干了,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写违约金的事,那我走的时候需不需要赔偿!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wensy……(河南)
提问时间:2010-10-13 16: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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