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四岁在幼儿园上厕所时胳膊摔骨折,幼儿园只说赔偿医药费,按法律来讲,我还可以得到什么补助.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可以先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再计算赔偿金! 我的补充: 2014-03-05 15:32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扣成残疾,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可以起诉解决
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伙食费、营养费、因为照顾小孩产生的误工费,如果构成残疾,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可以起诉解决
治愈后评残,然后要求赔偿。
一、可以要求支付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扣成残疾,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幼儿园肯定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至于赔偿项目,幼儿园应当应当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若有残疾,还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
类似的案件,我们有代理。
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