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本人愿意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可以告强奸罪吗
报警吧。
你好,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也是构成强奸犯罪的最关键环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中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规定了针对此类似案件情形的办案原则,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因此,在本案中,若确实在本人愿意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成立强奸罪。可以报案。
你好!涉嫌强奸罪,建议及时报警。
只要违背妇女的意志发生的关系,就算强奸,建议尽快报警,以便公安机关及时搜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