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法院离婚,其中一方名下有实际属于他人的财产
家庭暴力法院离婚,其中一方名下有实际属于他人的财产 女方经常受到男方酒后家庭暴力,最近一次导致全身无法动弹(有拍照作证)。
经济上,女方工资1000多,男方4000左右,却一直相对独立使用。男方几年前曾在外保养小三,现已断,可提供人证。
受到暴力后,女方报110,110以家庭纷争为由不予理睬,男方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脱医疗责任。
双方实际上只有1处房产,男方拒绝离婚,并拒绝分50%房产给女方。但是,女方名下有另一套房产,只是挂名,实际上是亲戚的并不属于女方。
请问:女方若想通过法律手段离婚并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并要求男方赔偿暴力损失,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tou……(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4-03-04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