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被朋友抵押给高利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可以要求朋友偿还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返还的
属于债权转让。债权人(你朋友)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必须通知你并得到你的同意。
你没有偿还高利贷的义务
如果你欠你朋友的钱,那么你朋友将这债权转移也是可以的。
如果其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是可以的
高利贷是你朋友贷的,提供你的借条只是用于证明他有还款能力,或者提供给对方作为担保。你不用管他贷多少高利贷,也不用管利息多少,你只需要在借条上标明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给你朋友钱就是了。如果他通知你向高利贷那边还款,你要他给你出个说明并且签字按指印,之后和放高利贷的协商还钱取回借条就可以了。
你好,债务承担,需要通知债务人的。
要求朋友偿还
您好,债权人要转让债务尽到通知义务,没有尽到通知义务,债务人可以只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高利贷违法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