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算重婚罪吗?我还能维护我的哪些权利,能要青春损失费吗
算重婚罪吗?我还能维护我的哪些权利,能要青春损失费吗 我前夫在08年以挣钱为由出去打工(实则与一女一块走的,并一直同居,现在刚刚知道),期间一年只回来一两次,时间不超过四五天,并且分居,我曾提出过离婚,并起草过协议书,但每次他走一走了之,在13年元月份,男方提出离婚,直到13年4月17号协议离婚办完手续,现他与那个女人生有一子已经数月,应该是在离婚前怀孕,离婚后不久就生产的.我有一女儿离婚前他从未给过一分抚养费,离婚后每月给点抚养费.他们同居多年,我不知情,这种情况 我能不能告他犯重婚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后悔但权力(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4-03-03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