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产商仅开具购房收据及交出钥匙,是否属于交房行为
房产商仅开具购房收据及交出钥匙,是否属于交房行为 律师您好:我与房地产商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一直未等到该公司的收房通知。今年3月3日我去办理相关手续,叫了物业维修基金,连物业费都交了,该公司收走之前的付费收据和购房合同,却未能出具正式购房发票,仅仅另外开了张收据,并告知还需等5~6个月不定,请问:该公司是否违约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esen……(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4-03-03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