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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侵犯个人隐私

关于侵犯个人隐私 我在一单位上班,单位配个邮箱给我们用,邮箱可以用来发短信的,在私人时间可以发私人短信,但是私人短信要收费,在工作时间必须发工作短信。我用这个邮箱在上班时间发了私人短信,被单位发现了,对我行进处罚。但我觉得他们直接看我的私人信件,直接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非常的恼火,而且还要被他们收取短信费。(相当于被别人脱了裤子还要付钱给别人),我想告他们,告他们侵犯个人隐私,可以提起什么程度上的索赔?给个参考,要他们道歉还是赔钱?赔多少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nake1……(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09-02-2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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