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保温阳台遮光的赔偿与界定问题(急)
保温阳台遮光的赔偿与界定问题(急) 你好,我家是2楼正南向的房子,13年夏天阳台装了保温阳台,在原本基础上加了一定尺寸"正面延伸30多厘米,侧面延伸15厘米".今天邻居来找说挡他家光了,是我家阳台右侧的窗户,就是挡上午光了,说10点才有阳光"经过证实,五楼住户9点30分的时候阳光只照射他家窗户上3/4的面积,我家2楼的邻居是照射窗户的1/2".但是在建成时我家的阳台就与右侧邻居家的窗户比较近.楼房建成时就应有一定影响.因为今天和邻居说这挡光这事的时候觉得邻居有狮子大开口的意思,但是挡光只是早晨那一会应该不会很严重.所以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我想问一下赔偿应该是按照什么标准计算,还是全靠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会怎么样,如果对方要求拆除,会不会强制拆除?我在网上查相关条例里说主要街路不允许外挂保温阳台.我想知道这个"主要街路"是怎么定义的.我家窗户外边是辽河路,应该是算2类街路,是否在限制外挂保温阳台之内呢.请帮忙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42156……(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3-02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