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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受害方维护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受害方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四),我家人骑自行车,在下班的路上被一辆白色奥拓车撞倒,对方报警,医院检查膝盖轻微骨折,因为肇事方买着车险、所以不再配合我们受害方的医疗费用。交警没调节成功,还投诉交警扣车时间长(有12天)。最后交警认定对方为全责,让去法院处理。我的问题是:1、起诉时效的一年内,什么费用能处理,什么费用无效;2、当病情严重或减轻时用不用通知对方;3、去法院打官司是不是像传说中的那么难,难在哪里。希望能得到韩律师专业的指导、在此先谢过您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和维贵(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4-03-01 22: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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