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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

邻里纠纷 由于被告旧房改建新房将原告修的水泥马路挖断,现在被告说修复马路不能在他的地段上坡要改,还有就是被告挖屋基时造成原告门前一个大高圹   对原告房子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后经村委协商   被告承担1000元  挡土墙由原告修  。现在被告称如果要其修复马路原告要同意以下两点    1 要改地上坡   2  原告先修好挡土墙。  原告已经将被告承担一千元修进挡土墙修了1.5米高就用了7000元   高圹高达6米   就被告的要求是否合理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39435……(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4-03-01 22: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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