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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170平米二手房买卖纠纷

170平米二手房买卖纠纷 本人2011年6月8日购买了一套张家口市桥东区天阳西区170平米的二手房,房屋信息我是从报纸上看到的可改名,房主以26万够得,以58.5万卖于本人,当时房主承诺各种费用均已交清包括办房产证和土地证以及工本费,就等着拿房本,房主带我们到房开重新开据了新的购房合同。按照国家规定140平米以上应交税4%,事后本人得知房主实际交税2%,并且各种费用收据的交款人都是房主。当时原房主将各种费用交至桥东区财政局,没有交到房开。本人咨询问题如下:
1、本人现在需要办理房产证,原房主未缴纳的2%的税是否需要由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ngga……(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4-03-01 16: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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